扬州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扬大关委【2022】3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开展首批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
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市、区)教育局和高等学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基本要求>的通知》(苏教办关[2021]3号)以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基本要求>的通知》(校党办[2022]11号)精神,决定于2022年12月上旬开展首批“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老同志独特优势,聚焦服务青年师生成长与发展,扎实推进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重点突出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基本工作要求,坚持边建边考、以考促建,精心精细精确精准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认定时限
2019年10月,校党委印发《扬州大学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扬大委[2019]62号),标志着我校正式开启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鉴于此,首批考核认定时间自2019年10月至2022年11月。
三、考核认定对象
根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基本要求》的通知(校党办[2022]1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与有关学院协商,确定文学院等9个学院为首批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考核认定对象:
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农学院、原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现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园林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原旅游烹饪.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现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其中:新设立学院以分设前学院名义整体申报。
四、考核认定内容
依据《扬州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进行认定,具体内容详见校党办[2022]11号文件附件。
五、考核认定步骤
1.学院申报。对照《基本要求》,考核认定学院在自查自评基础上,于2022年11月底向校关工委上报一式两份的自评报告(2500字左右)、自评表(附佐证材料)。相关电子材料请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至wfan@yzu.edu.cn,联系人:范文,联系电话:87991552(办)、13815834468。
2.现场考核。2022年12月上旬,校关工委组织考核组赴申报学院开展现场考核,考核基本程序包括:听取申报学院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工作台账;集体评议并组织打分。
3.综合认定。校关工委听取考核组现场考核情况汇报,经综合审定后发文公布考核认定结果。凡考核总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且3个关键指标全部满分的学院符合考核认定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运用
实行“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考核认定情况“双挂钩”制度,即考核认定结果与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年度考核、与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挂钩。
七、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加强领导。考核认定学院关工委近期应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学习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我校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的基本要求,研究落实考核认定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职责;同时,建议接受考核认定的学院党委进行专题研究,着力解决制约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以考促改,按标建设。要把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考核认定作为机制建设和工作创新的过程,自觉对标找差,逐项自查自评,通过以考促建,强弱项补短板,确保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本次考核认定。
3.精选资料,建立台账。在准确把握《基本要求》基础上,考核认定学院关工委应认真收集整理2019年10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推进优质化建设所涉资料,编制“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工作台账目录,相关材料应按目录分类存放,以便考核组现场查看。
扬州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