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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条例

    扬州大学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细则

        根据学校决定,从2015年起将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对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内容,分值为“1”分。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关工委工作和常态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考核细则。

    一、采用百分考核办法,将100分对应于1分,按比例进行折算。

    二、校关工委成立考评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每年各学院进行一次自查自评,于年底前将自查自评结果汇同年度工作总结一并报校关工委办公室。

    四、考核内容和要求有关条目和考核评价分值由校关工委负责解释。

    附:扬州大学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

    扬州大学关工委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扬州大学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

     

    序号

    内容和要求

    权重分

    1

    班子健全、及时调整,发挥老同志副主任作用

    10分

    2

    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证,看望慰问院关工委老同志

    10分

    3

    网络健全、老同志参与人数多,每学期召开院关工委会,有工作计划、总结

    10分

    4

    每年请理论宣传组做报告3—4次、大学生社团顾问组作指导讲座1—2次,请心理健康辅导组及老同志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10分

    5

    组织专题教育读书活动形式多样,撰写读书征文多、质量高

    5分

    6

    发挥兼职组织员作用,做好大学生党建工作;发挥教学督导作用,指导大学生专业学习,对青年教师传帮带

    10分

    7

    有必要的规章制度,台帐资料齐全,执行秘书发挥作用好

    10分

    8

    建立老少共建对子,有协议、有计划、有活动、有互动、有感恩汇报。与社区建立老少共建辅导关系,并坚持务实开展活动

    10分

    9

    重视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向校关工简报和校内外宣传媒体投稿

    5分

    10

    工作有创新,有品牌特色,并坚持下去,有成效、有影响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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